2016年度中科院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通知.doc
關于開展2016年度中國科學院
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評審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
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控股公司、中科院所屬研究單位:
根據新廣人教〔2016〕182號文件、《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章程》和《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細則》,為認真做好2016年度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就有關評審材料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要求
(一)參評人員
在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控股公司、中科院所屬研究單位編輯出版現職崗位,從事編輯(包括技術編輯)工作并取得責任編輯證書的人員和校對人員。
(二)學歷和任職年限
(注:學歷均指國民教育系列,不含黨校系列;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
1.申報技術副編審和高級校對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任職條件之一:
1)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并從事技術編輯(專指書刊版式設計和責任印制,下同)或校對工作5年以上。
2)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具有技術編輯或一級校對職稱且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5年以上。
3)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具有中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5年以上。
4)2002年12月31日以后,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具有技術編輯或一級校對職稱且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5年以上,須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
5)2002年12月31日以后,具有其他專業中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并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滿3年,且與原專業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6)取得博士學位后,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滿2年,并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
7)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1年以上(轉評)。
(2)具有大專學歷的,須從事技術編輯或校對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或擔任技術編輯(一級校對)7年以上。
2.申報副編審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任職條件之一:
(1)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并從事編輯工作5年以上。
(2)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具有編輯職稱且從事編輯工作5年以上。
(3)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具有中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5年以上。
(4)2002年12月31日以后,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具有編輯職稱且從事編輯工作5年以上,須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
(5)2002年12月31日以后,具有其他專業中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并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三年,且與原專業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6)獲得博士學位后,在本公司或本單位擔任編輯2年以上,并取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考試證書》。
(7)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1年以上(轉評)。
3.申報編審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任職條件之一:
(1)通過本公司或本單位主管部門組建的編輯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評審取得副編審任職資格后,在本公司或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5年以上。
(2)2001年12月31日(含)以前,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在本公司(本單位)或調入本公司(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4年,累計副高任職時間滿五年。
(3)2001年12月31日以后,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在本公司(本單位)或調入本公司(本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副編審職稱、從事編輯工作滿3年,與原專業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4)具有其他專業正高級職稱在本公司(本單位)或調入本公司(本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1年(轉評)。
(三)論文論著要求
出版專業論文論著,是指編輯出版專業方面的論文論著。相關專業論文論著是指與本人編輯出版業務范圍一致的專業論文論著,譬如:從事地學專業的圖書編輯可提交地學專業論文論著。
出版專業論文論著或相關專業論文論著,其發表或出版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
學位論文、內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以及任現職以前發表的論文論著,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論著。
1.申報技術副編審和高級校對
(1)在取得技術編輯或一級校對以來,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報紙、圖書上發表或出版過技術編輯(校對)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以上(技術編輯或校對專業論文至少1篇、2000字以上,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兩篇算一篇)。
(2)撰有較高質量的技術編輯或校對專業規劃或總結報告1份。
2.申報副編審
(1)在取得編輯資格以來,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報紙、圖書上發表或出版過編輯出版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以上(編輯出版專業論文至少1篇、2000字以上,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兩篇算一篇),或編輯出版專業(含相關專業)論著1部(與他人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3萬字)。
(2)代表本人目前最高水平的重點書刊選題報告(規劃),或重點書刊營銷方案,或高質量審稿意見等1份以上。
3.申報編審
(1)在取得副編審資格以來,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報紙、圖書上發表或出版過編輯出版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3篇以上(編輯出版專業論文至少2篇、每篇2000字以上,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兩篇算一篇),或編輯出版專業(含相關專業)論著1部(與他人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5萬字)。
(2)代表本人目前最高水平的重大圖書選題報告(規劃),或重大圖書營銷方案,或高質量書刊審稿意見,或重點期刊辦刊規劃1份以上。
(四)破格條件要求
1.申報副編審
(1)申報破格條件:對于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優秀編輯出版人才,只能破格任職年限2年,對學歷、論文等硬性條件不能破格。
(2)評審破格條件:對專業技術能力、學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突出的拔尖人才,除符合已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業績:
1)公司級重大出版項目2種以上。
2)獨立列選國家級規劃教材10種以上。
3)公司級暢銷書2種以上(科學版:年凈銷售達3萬冊、累計達6萬冊以上,且經濟效益顯著;龍門版:年凈銷售達10萬冊以上,且經濟效益顯著)。
4)國家級圖書獎2部或優秀人才2項,包括: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韜奮出版獎、中華優秀出版物獎;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和全國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才。
5)擔任分社社長或主持工作的副社長3年以上,領導的部門經營業績顯著,圖書銷售凈收入連續三年增幅在20%以上,本人在其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6)全面負責創辦新刊2種以上,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人作用明顯,并被領導和員工所公認。
2.申報編審
(1)申報破格條件:對于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優秀編輯出版人才,只能破格任職年限2年,對學歷、論文等硬性條件不能破格。
(2)評審破格條件:對專業技術能力、學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拔尖人才,除符合已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業績:
1)公司級重大出版項目3種以上。
2)獨立列選國家級規劃教材15種以上。
3)公司級暢銷書3種以上(科學版:年凈銷售達3萬冊、累計達6萬冊以上,且經濟效益顯著;龍門版:年凈銷售達10萬冊以上,且經濟效益顯著)。
4)國家級圖書獎2部或優秀人才2項,包括: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韜奮出版獎、中華優秀出版物獎;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和全國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才。
5)擔任分社社長或主持工作的副社長4年以上,領導的部門經營業績顯著,圖書銷售凈收入連續三年增幅在25%以上,本人在其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6)全面負責創辦新刊3種以上,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人作用顯著,并被領導和員工所公認。
3.破格其他規定
集團控股公司成立編輯出版專家破格評議小組(7人以上),評議申報破格人員。當評議小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票通過時,申請人方可破格申報。
根據院相關規定,不接受院屬研究單位破格申報。
(五)同級職稱轉評
非出版專業高級職稱人員,申請轉評同級別編輯出版專業任職資格,其申報條件與正常申報要求相同。
(六)不得申報人員
近3年內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2016年度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司法或出版行政管理機關查處的直接責任人員。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員。
(3)在重大責任事故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職業資格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的人員。
(5)本人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的項目,經行業主管部門或單位質檢部門認定為質量不合格的人員。
二、評審要求
此次評審要求,仍按《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細則》執行。
三、申報程序
1.集團控股公司推薦程序
(1)申請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向各分社、部(室)、子(分)公司評議推薦小組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2)各分社、部(室)、子(分)公司評議推薦小組,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對申報人選材料進行認真評議。凡評議通過者,則由部門如實填寫《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單位(公司)推薦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連同匯總材料統一報送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
(3)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相關申報條件,對各部門上報的申報人選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核驗收,并在公司信息共享平臺網站(www.spoa.cn)上公示一周,公布舉報電話,接受職工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人員的專業任職資格、學歷(學位)、工作業績、獲獎情況、學術文章等。凡經公示后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公示內容材料真實性無異議的,再提交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會評議。
(4)破格申報程序:①申請破格人員向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破格申請報告;②股份公司組織評議小組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答辯和初評,并寫出不少于1000字的答辯評議意見;③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將破格申請人員的破格申請報告、答辯意見在公司信息共享平臺網站(www.spoa.cn)上公示一周,若無異議后再向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會正式提交評審材料。
(5)股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審核同意提交的申報材料,統一出具公司委托評審函、公示情況證明和評審材料一覽表,并經總經理簽名和加蓋公章后,正式上報高評委會辦公室。
(6)鑒于美術編輯專業的特殊性,股份公司可參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人事司規定的申報條件,向總局美術編輯專業高評委會推薦美編人員參加對口評審。
(7)鑒于數字出版編輯專業的特殊性,股份公司可參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頒發的相關文件規定條件,向相關專業高級評審機構推薦數字出版編輯人員參加對口評審,或參加考取相應的等級資格證書。
2.院屬研究單位申報程序
(1)編輯出版專家推薦意見:副編審只需一位專家推薦;編審需兩位專家推薦。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出版專家推薦表》上,須加蓋專家單位人事公章。
(2)單位審核材料推薦意見:人事教育處在填寫單位推薦表時,須對申報人員的專業任職資格、學歷(學位)、工作業績、工作量計算、獲獎情況、學術文章的真實性以及申報材料的公示結果、是否同意參評等情況寫出明確的推薦意見,并由負責人簽名和加蓋人事教育處公章。
(3)對審核同意上報的材料,須出具研究單位同意參評的委托評審函,并由所長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
(4)申報材料必須是經公示后核定無異議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隨意添加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退回該單位所有委托評審材料,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必須提供的材料:
1.申報單位委托評審函;
2.申報材料公示情況證明;
3. 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一覽表;
4.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
5.破格人員破格申請報告、單位答辯意見和單位破格推薦意見(只限于集團控股公司)。
(二)申報人員必須提供的材料:
1.考評報告,正高5000字,副高4000字,主要說明本人基本情況、近五年來專業技術能力、專業學術水平與專業工作業績,要緊密地與書刊重大選題策劃、經營效益、質量把關以及市場營銷、獲獎、人才培養等情況結合起來。
2.身份證及學歷(位)證書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考試或評審通過的)、責任編輯資格證書復印件。
4.發表或出版編輯出版專業論文論著或相關專業論文論著、重大選題報告或審稿意見等材料復印件。
5.獲獎證書復印件。
6.所在單位(公司)推薦表,專家推薦表(只限于院屬研究單位)。
7.繼續教育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供評審參考)。
五、評審結果公示
對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擬授予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于評審會后在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www.910wabi.com)通知公告欄公示1周,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高評委會正式發文予以確認。對公示中有問題的人員,高評委會按有關文件規定程序復議后取消其資格。
六、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報送以電子介質材料為主,紙介材料為輔。
2.紙介材料分為A袋、B袋,一律用A4紙復印,并嚴格按規定順序裝訂成冊。
A袋順序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職稱聘任證書)、責任編輯資格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繼續教育證書或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B袋順序為:所在單位(公司)推薦表→專家推薦表(院屬研究單位申報者)→考評報告→正式發表的論文論著→重大圖書選題報告,或代表性審稿意見,或重點刊物辦刊規劃,或有較大影響的經營管理辦法,或重大圖書營銷方案等。
編審和副編審的A袋和B袋材料,均一式1份。另外,還需提供散裝1份C袋材料,包括:委托函、公示證明、評審材料一覽表、任職資格評審表、破格答辯單位意見書(僅限集團控股公司)、彩照、U盤、評審費。
3.電子介質材料:
報送一張合格U盤,U盤包裝上寫明申請單位、姓名。
U盤中包含兩個PDF文件:文件名分別為“單位-姓名-A”和“單位-姓名-B”。
A文件:把A袋紙質材料使用掃描儀掃描成圖片,按照A袋紙介材料的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格式的文件,文件不得超過10M(如文件超過10M,請壓縮圖片,重新合成PDF文件)。
B文件:把B袋紙質材料使用掃描儀掃描成圖片,按照B袋紙介材料的順序合并成一個PDF格式的文件,文件不得超過10M(如文件超過10M,請壓縮圖片,重新合成PDF文件)。
4.集團控股公司、院屬研究單位申報材料,需由單位人事部門報送,不受理個人報送的材料。
5.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人事司有關評審收費規定,對接收集團控股公司和院屬研究單位的申報高級資格評審材料的,均按每位1000元收取個人評審費(只開收據)。此外,每位申報人需交二寸免冠彩照一張和10元的資格證書費。
6.受理申報評審材料的日期為2016年7月25日至29日,逾期不予受理。評審時間計劃安排在8月底。
7.本通知和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電子表格等,可從http://www.www.910wabi.com 通知公告欄文件中查閱、下載。
8.報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黃城根北街16號
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聯系人:王國興
辦公電話: 010-64003856
9.對公示后無異議的評審結果,由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高評委會辦公室通知委托單位人力資源部,并及時辦理發證和材料清退手續。
附件一: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細則(電子版)
附件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單位(公司)推薦表
中科院編輯出版系列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